【调研报告】300384-三联虹普-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 投资风险 。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 , 经营风险高 , 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 市场的投资风险 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o.,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院 1 号楼二层西侧 01227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 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O.,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发行 数量 1,334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宜 。 发行新股数量 1,334 万股 发售股份数量 0 股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发行日期 2014 年 7 月 24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5,334 万股 保荐 机构 (主承销商)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期 2014 年 7 月 22 日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 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 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 招股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 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 作出 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大事项提示 公司以下风险及其它重要事项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同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 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 本次发行方案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份 数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为 1,334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 的 比例 为 (二)公司 股东 公开 发售股份 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宜 。 二、 重要承诺 (一) 股份锁定承诺 1、 实际控 制人 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迪 就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 2) 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于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和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 3)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 若 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 实际控制人之关联股东承诺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